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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商品油画的理解之为行画正名 来源:欣美画廊 作者:欢乐陈 2012-7-13 9:43:38

现代新税油画: 异域风情四联幅

现代新税油画: 晚归的大象四联幅

 

长久以来,对油画产业的新闻报道不少,有说话的人士也是在向艺术圈转型,对从事行画这个职业讳莫如深,缺乏客观的评论。行画人直面这个行业更是甚少。行画进入中国将近20年,这里无意把行画在艺术上拔高,但是它需要商业理论的支持,需要确认自己的文化属性,更需要人们客观的认识。

在网上读到姚定康先生分析中国商品油画的几篇文章,非常难得,在与姚先生的交流过程中也受益匪浅。我觉得他的文章语言朴实到位,可读性和实用性都很强,协会的领导们应该放下搞艺术的时间抽空学习学习。他的文章难得的地方在于,比较准确的认识到了作为装饰品的行画与作为收藏品的油画的区别,并针对性的作了实用指导。认清自己的定位和方向,这并不需要多高的眼界,关键是要有健康的心态。

我经常看到不少厦门的油画业者今天还在画几十元一幅的行画,明天就搞艺术要卖几千上万一幅的原创了。后天呢,可能不画画了,几十元的不想画,几万元的又不好卖。从政府导向到行业形态都在向一个不属于自己的领域吃力不讨好的学步。大大小小的展览和活动不是想办法让做行画的人能接到更多的单,而是在面对国内消费者的时候大摆艺术的谱,把国外大众购买复制品的能力和国内大众购买艺术品的能力混为一谈。有价无市,也欢喜。这与其说是谋求市场的转换不如说是心态的不成熟--似乎一说到做行画就感觉心虚没面子,要搞艺术才叫有文化。其实这两个不同市场本身并不矛盾也不复杂。搞收藏的人不会去买行画,买行画的人搞不起收藏。抛开不实的追求,我相信大家都清楚,装饰画的市场和收藏品的市场哪个更大。只有形成强大的消费市场,才能产生出真实可信的收藏和投资市场。油画首先应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以实现它的装饰功能;油画的收藏和升值功能,一般要10年,50年,甚至100年之后才能在社会和市场的共同认同中体现。古今中外的大师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我的意思不是说,油画只能卖几百或者几千元,好的油画当然有好的价格--卖点应该放在消费者对油画艺术的认同上,不是莫须有的收藏价值上--一个画家的作品首先应该得到大众的承认而不是富人和投机者的青睐。这种青睐不是对艺术的认可,而是使艺术成为有心人争名夺利的载体。在现代,凡高的几幅作品卖出了创纪录的天价,然而作品价值的高低靠拍卖时的竞价来决定,利润的获得者却跟这件作品的创作毫不相干。1990年7月29日「纽约时报」上出现了一则匿名公告,公告坚决主张文化和商业之间要保持道义上的距离,并且代表凡高对人们提出严肃的劝告:“艺术的价值与金钱毫不相干。”有业内人士称,中国包括港澳台在内,真正因为懂画欣赏画而收藏的不到20人。那么,资本的操纵和投资是当代油画收藏的主要动机。油画的价值体现在于油画本身的艺术含量,不在价格;而艺术含量的相对高低取决于受众的认知。行画从来就不是走收藏路线,作为国外家居装饰必需品的行画,它的艺术含量并不高,但那是消费者真正喜欢和看中的东西。这一点,行画的消费者要明白的多。行画的从业者呢?作为个人,你喜欢一年只卖两张原创,是你的自由。而如果整个行业如此,那就迷糊了。当世界经济再次复苏时,希望做行画的继续做行画,做梦的继续做梦,迷糊的继续迷糊。

对行画这个职业的贬低,我感同身受。在百度的油画帖吧,曾经与那些不得要领的人有过很激烈的辩论。有的甚至认为行画(商品油画)不属于油画。我就纳闷了,商品油画不是油画,难道是水彩画?不错,油画有行画,国画有行画,年画也有行画。行画作为一种称呼,已经成为了一些人区分艺术与非艺术、原创与盗版的标准。如果把商品油画统称为装饰画,则无论从生产工艺还是市场定位上都显得更加科学和规范,与作为收藏品的油画有了明显的区分,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属性和方向之争。说到行画的生产工艺,行外人津津乐道的是:商业油画的制作过程就是画工面对十几张甚至几十张画布,按照固定的程序涂抹颜料,各人负责画面上的一些部分,几名画工共同完成一幅作品。其实这种流水线式的生产并不多,只有大芬几家规模大的油画工厂才有,可能由于场面比较壮观,对行外人来说有一定的“观赏性”,所以想当然的认为所有行画都是这样生产出来的。事实上深圳、厦门和莆田绝大多数的画商都要求画师独立完成一幅画作。我在厦门和莆田就没有看见一家流水线生产油画的。所谓不需要一点美术基础和美术修养就能画好行画的说法是不真实的,要临摹出好的油画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为。而相关的媒体报道似乎永远停留在“白菜价,流水线生产,复制数量大”这些表面现象的描写上。

在一些人眼里,假画、赝品、盗版几乎就是行画的同名词。事实真是如此吗?我们来看看专业人士的观点。杜大恺(北京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清华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赝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赝品是相对原作而言;除了真品,其余都是赝品。狭义的赝品是指用来冒充真品的复仿品,带有欺诈性质。我们反对的是狭义的赝品。从某种程度上说,广义的赝品艺术可以视为一个单独的艺术门类,因为它同样凝聚了作者的智慧。中国画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抢救文化遗产方面,需要大量的临摹画家。从这个角度去看,中国高水平的仿制、复制画家不是多了,而是少了,需要更多的艺术工作者加入这个行列。抛开一般意义上的情感因素,如果赝品制造出来没有用去欺诈,应该说它也是一种有价值的艺术门类。”叶星生(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西藏收藏家协会会长)认为:“复制品和仿品的存在是合理和正常的,它和狭义赝品的界线只在于持有者是否带有欺诈目的。复制品和仿品到了欺骗者手里,假以真品的名义,就是害人的狭义赝品。在市场经济中,复制品、仿品大多已经远离了它的纯粹的艺术品属性,变成了商品,我们不妨干脆就把它当商品,让它走上前台,去满足市场的需求。甚至可以举办复制品大赛、仿品大赛,让一大批默默无闻的普通书画工作者也能找到一条成功的捷径,这样甚至能丰富一个艺术种类,就叫它“复制艺术”好了。”

显然商品油画不带有欺诈性质,而属于复制品、仿制品,即使仿制的水平不高,也并不妨碍它成为一件大众可以接受的商品。你不买是因为你不喜欢这样的商品,不是因为这商品有错。这里不能不提到行画复制过程中的版权问题。这也是一些人士对行画诟病的最主要原因。说说我曾经呆过的画室吧。画室老板应美国画商的要求,根据白桦林的照片和画风景的经验,画了十几幅白桦林的风景画。美国画商满意后,开始批量生产。我们临摹老板那十几幅白桦林,大家轮流换着画,一直画了一年多。画室老板通过让画师临摹他的作品来完成客户订单的方式实现了对画作复制的“授权”。这里没有版权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没有谁伤害谁利益的问题,有的是一条成熟的产业链。广州美术学院油画系教授杨尧就肯定了这种产业化生产:“画家拼了命也画不了多少作品。把油画通过复制变成商品销售出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复制世界名画的做法比较讨巧。如果能够将临摹出来的、具有原创性的画,复制并进行销售,似乎更加可取。”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对大芬油画村的要求是,在复制已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时要做到三标:标原作者名字、标作品名称、标临摹者的名字。这里的“三标”应该是对画廊经营者的要求,而不是对生产一线画工的要求。在行画生产样稿中更多的是象“白桦林”一样不知名的画家所作不知名的画,只是因为它们有销路,才被画商下单复制生产。具备一定创造能力的高级画师把自己创造的画和复制好的画卖给画商,其实也就是许可了画商对自己画作的使用和复制权(除非有使用方面的特别说明),即使画商今后把回单下给别的画师复制生产,同样也就不存在版权问题。事实上绝大多数行画的生产流程就属于这样的方式。也有很少部分是临摹复制现当代的艺术品,理论上,在没有得到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商业复制销售的--商品油画市场巨大,要认真考虑商品油画的版权问题,那么首先是那些提供图片样稿、下订单并进行包装销售的国外画商的问题。如果把版权责任算到只负责生产的中国画师身上,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姚定康先生认为行画产业应扩大题材,跳出国外客户来样加工的下单模式,开发原创作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原创”是商品画范畴,不是指纯艺术道路的创作,“原创作品”作为商品油画的新题材,是为了增加商品油画产品的品种与水平,不是要转变商品油画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定位。我觉得这同时也是商品油画解决版权问题,提升产品价值的有效途径,上面说的白桦林就是“原创”题材被市场认可的例子,也是行画生产发展的方向。

画画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不少,我觉得行画人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也阻碍了行业的过渡和发展。有相当一部分行画人对自我的认识底气不足,妄自菲薄,反映在行为上就是图虚名、要高价,而忘了或者说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行业本身具有的特点--也许他们骨子里就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行画圈子里,那也没办法。还有一些人对把商品油画作为国家文化产业,对把大芬作为文化艺术产业示范基地有不同的看法,认为不应该把商品油画作为宣传的着力点。我想,文化有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分,文化事业不等同于文化产业。商品的用途决定了商品的市场定位,商品油画作为装饰画用途就属于大众文化消费的范畴,把它作为发展方向并没有什么不妥。坊间流传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大芬油画村的人曾经在与美国某著名画廊谈话时炫耀复制《蒙娜丽莎》的超强能力,并自诩是中国美术产业的代表。国外媒体以此认为行画代表了中国油画,曲解了中国艺术家的面貌。这个故事其实挺可笑,可笑的不是那位行画人没见识,而是美国某著名画廊的傻样。当然,美国著名画廊绝非如此无知-----我看到更多的是乐此不疲复制这个故事的某些国人认为行画的大量输出会带来世人对中国艺术的曲解,会影响艺术品收藏市场发展的观点。难道有几百年油画艺术熏陶的国外大众(不用说专业人士了)对油画的鉴赏力还不如中国人?以至于把商品油画的水平当作中国艺术的水平?我只能说这是别有用心的杞人忧天。至于“一些行画被当作原创作品高价出售甚至进入拍卖市场”,明白人都清楚,这里面是谁在操纵。要知道中国行画20年来巨大的消费市场就是国外广大的中产阶级家庭以及公共场所,这些消费者很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把商品油画作为家居装饰品,不是投资收藏品,二者在国外成熟的油画市场中有着很明确的分工,不存在谁颠覆了谁,谁侵害了谁。国外大众用平常心去看待装饰油画,有着成熟的消费心理,装饰油画的更新周期也很短;正如我们在张贴对联的时候,更在意的是这个形式,而不是这个书法到底好不好。国内某些人士却会用“纯艺术”的眼光去要求几百块钱的装饰油画,似乎没有达到某种程度的“艺术水准”就不应该叫画,就不应该被买卖,更不应该挂起来。这就是东西方装饰文化和消费观念上的区别。同样一幅商品油画,挂在中国和美国的相同场所里,其功能和价值体现都一样,不同的在于:在中国也许就会有人讥笑你不懂艺术又被谁给骗了--何必如此矫情呢?

最后来看看美中商务中心总裁姚定康先生的观点。姚先生认为,有些地方文化产业部门的领导和艺术圈人士主张油画产业提高的方向,是向学院派与纯艺术转型,包括引进“画家”、参加“画展”、进入“画廊”,以示产业提升。其实这是三个误区。这是不清楚评估产业成就的标准是什么;是不了解作为“产品”的“装饰品”与作为“作品”的“收藏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是不明白不同的商品应有不同的经营策略。

此为真知灼见。